今年来,广东普宁市公安局集中优势力量,发起集群战役,深入摸排涉电诈情报线索,重拳打击涉“两卡”黑灰产犯罪,全力推进“断卡”和净网专项行动。7月14日至20日,共刑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9名。
7月20日,赤岗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庄某楠(男,22岁,燎原街道人)。经审查,庄某楠交代于2020年11月,其在明知一网友从事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售给该网友非法使用,从中获利人民币500元的犯罪行为。
7月19日,慑于公安机关严打声势,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陈某加(男,31岁,南溪镇人)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查,陈某加对其于今年3月份在网上购买“猫池”及无实名注册的香港手机卡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7月16日至17日,大坝派出所分别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蔡某鑫(男,27岁,大坝镇人)、辜某苗(女,29岁,大坝镇人)。经审查,蔡某鑫、辜某苗均对其出售银行卡供他人从事网络信息违法犯罪,从中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7月16日,下架山派出所在大南山街道圆山村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李某林(男,25岁,大南山街道人)。
经审查,李某林交代于2020年9月份,在明知他人从事网络信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并从中非法牟利人民币3400元的犯罪行为。
7月15日,占陇派出所成功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罗某云(女,30岁,大南山街道人)。
经审查,罗某云交代其于2020年出售银行卡供他人从事网络信息违法犯罪,从中非法牟利人民币3000元的犯罪行为。当天,大南山派出所还在流沙东街道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刘某宇(男,23岁,湖南省人)。
经审查,刘某宇交代于2020年11月9日,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与他人一同到梅州市办理2张银行卡并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牟利人民币4000元的犯罪行为。
7月14日,城东派出所在流沙北街道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李某申(男,17岁,广太镇人)。
经审查,李某申对其出售银行卡供他人从事网络信息违法犯罪,从中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天,城西派出所还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辜某杰(男,26岁,大坝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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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辜某杰交代其于2019年4月,在明知他人将其名下的银行卡用于从事网络信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银行卡出售,并从中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楠、陈某加、蔡某鑫、辜某苗、李某林、罗某云、刘某宇、李某申、辜某杰等9人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