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4,江西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11件2091人,被害人数超过2.5万人,涉案金额高达4.21亿元。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建平介绍,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江西法院审结诈骗类犯罪案件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关联犯罪案件共计5626件9852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11件2091人,被害人数超过2.5万人,涉案金额高达4.21亿元。
“我们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让犯罪分子付出最大犯罪成本,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的强大威力。”陈建平称,三年间,江西法院对349名电信网络诈骗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适用率达16.69%。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被告人,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一般不适用缓刑。
此外,江西法院全面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的关联犯罪,捣毁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温床”,实现“断链”目标。2020年全年依法判处侵犯公民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犯罪案件243件482人。
陈建平表示,对符合判处没收财产条件的,特别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累犯、职业惯犯、犯罪集团的首犯和其他主犯,一律依法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判处罚金刑的,依法从重判处,切实通过从重判处财产刑,让犯罪分子倾家荡产,彻底铲除其再犯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剥夺其再犯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法院对扣押、查封在案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应缴尽缴,及时返还被害人,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仅2020年,就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18.74万元。
针对当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存在的管辖难、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2020年9月,省高院牵头起草并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要求全省司法机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全链条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