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3月21日发出通知表示,在世界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的情况下,为了有效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和控制疫情扩大蔓延的措施,越南政府决定自3月22日0时起,禁止所有外国人入境。
该规定不适用于因“外交”或“公务”目的入境越南的人员或特殊情况入境的人员(如出席、服务重要对外活动的外国客人;专家、企业管理者和高技术劳工);所向越裔外国人或其家属的签发的免签入境证书暂时无效。
入境越南的人员需遵守卫生检查流程并实施集中隔离,因外交和公务目的人员和特殊情况入境人员(出席、服务重要对外活动的外国客人;专家、企业管理者和高技术劳工)按照规定在居住场所进行隔离。
越南外交部已向各国驻越南大使馆、总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越代表机构以及越南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构发出通知,旨在确保各国公民认真执行越南关于防疫的规定。
越南入境政策变化过程
3月7日 实施强制健康申报制度。
3月15日12时起 暂停近14天内来自或途经申根地区和英国游客入境。进一步暂停近14天内来自或途经申根地区和英国探亲、留学等入境。近14天欧洲27国+中、韩、伊朗。
3月17日北江、海防隔离第三国入境中国人。
3月18日0时起 免签(越侨)及特殊情况(专家、企业管理者、高级技工)入境必须提供所在国部门签发且越南承认的未感染证明。
除现行集中隔离政策外,美国、欧洲各国、东盟各国,入境集中隔离。
3月21日0时起对所有国家、地区入境越南人员,集中隔离 外交、公务符合条件可代表机构隔离或居家隔离。
3月22日0时起,禁止所有外国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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