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公告称,协会确定了2020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其中较去年新增“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和“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两项,而“套码、切机等违规行为”不再作为今年的举报重点。
公告显示,根据《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7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发布<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公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告〔2016〕第7号)等制度规定,结合当前支付结算市场发展情况和自律管理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确定了2020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具体如下:
1.无证经营支付清算业务行为;
2.为赌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3.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4.违反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行为;
5.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
6.扰乱支付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7.支付敏感信息泄露、参与伪卡欺诈等行为;
8.非法改装、恶意篡改终端信息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去年2月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关于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新增“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和“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两项,而“套码、切机等违规行为”不再作为今年的举报重点。
据了解,央行于2016年9月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要切实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构筑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11月2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再次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力度。
去年3月份,央行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诈骗手法、资金转移等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
对此,2019年3月,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从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加强转账管理、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广泛宣传教育、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21项措施。
而今日公布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中,新加“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为今年举报重点,也表明监管层坚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态度。
另外,在“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的防范情况中,中国银联也于近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套路贷等非法交易活动商户和APP的侦测分析,同时提到,个别收单机构在商户准入和交易环节管理不严,未对商户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借贷业务资质进行调查,给了不法套路贷平台可乘之机。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