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余姚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案。这也是全省首例宣判的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案。余姚男子叶某某在自己家中摆放2张自动麻将机,供段某某、吴某某、黄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以“冲击麻将”形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人民币9000余元。2020年2月3日,被告人叶某某被抓获。庭审中,被告人叶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
2月8日,余姚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案。这也是全省首例宣判的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案。
余姚男子叶某某在自己家中摆放2张自动麻将机,供段某某、吴某某、黄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以“冲击麻将”形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人民币9000余元。2020年2月3日,被告人叶某某被抓获。庭审中,被告人叶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
据悉,这也是余姚市公检法联合出台《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工作规定》以来首例宣判的涉疫情刑事犯罪。秉持“优先办理、从严从快”的原则,余姚法院于2月7日下午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从立案到宣判不到24个小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抽头获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应从严惩处。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