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网上赌博活动,在马来西亚芙蓉市落网的34名中国人,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皆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2300令吉。
34名被告包括25名男性和9名女性,介于25岁与32岁,今日分别在芙蓉市第一推事庭及第二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1月23日下午4时30分,在芙蓉新城一个高级围篱式住宅区一间屋内,进行公开赌博活动,抵触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今早11时左右,其中22名被告被分为两组人即10人与12人,先后在芙蓉第一推事庭面控,由一名通译员以华语向他们念出控状内容。
此案推事为玛云,主控官是玛斯莎菲卡副检察司,整个审过程不超过30分钟,22人各被判罚款23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4个月监禁取代。
另外,12名被告则在芙蓉第二推事庭面控,主控官是吉万副检察司,推事为华妮达负责,同样是由一名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内容。
12名被告是在上午11时半左右面控,审判过程不超过10分钟,被告认罪后,各被判罚款23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5个月监禁取代。
森州警方于1月24召开记者会,揭发犯罪分子在芙蓉高级围篱式住宅区,租下三间双层楼住家单位,作为设立网络赌博的大本营,而且专向中国人行骗,当场逮捕34名中国男女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