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中国籍诈骗分子在马来西亚遭警方逮捕及提控,他们大部分来自中国湖北省。
11名年龄介于21至34岁的中国籍男子,以借贷给同乡为由进行诈骗,今日齐齐在涉嫌诈骗罪名下被控上推事庭,案件将在3月3日再过堂。
大部分来自中国湖北省的11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5日晚上7时45分左右,在实旦宾登雅路一间双层屋,以“Wanda集团”作为一间公司,通过网上和电话进行非法借贷,表明可以贷款给中国人民,但却没把贷款交给借贷者。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可在第120B(1)条文下受罚,以及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10年,和鞭笞或罚款。
据案情指出,警方在进行突袭检查时,没收了一台电脑、22支手机、56张电话卡、6个电讯网络设备、4张银行卡、2台打印机、2张打油卡、一辆轿车和各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