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哥时报讯昨日(30日),读者吕先生联系记者,称自己在西港向一中国同胞租车,与车主失联,损失押金、租金共计近万元人民币。
吕先生口述租车被同胞坑,损失近万元
“在西港坐嘟嘟车老是被本地人坑,租台车方便一点。”吕先生称,自己在西港做房产中介,微信好友里有一位偶然添加的租房租车中介,这名中介说,公司店面在金边,但公司的罗先生在西港。
租车合同
9月16日,吕先生与罗先生在西港见面,租赁一台丰田蓝色的SUV,期限为两个月。他现场签租车合同,交700美元押金,还交了第一个月的租金700美元。
租车合同上,车主为罗先生,承租人为吕先生,写明押金在终止合同日退还。
转账记录
10月18日,吕先生交了第二个月的租金。22日上午,他开车去接朋友,停车时,两个柬埔寨人突然出现,说他们是这台车的主人,要把车开去金边店面保养、检查,让他联系罗先生。
吕先生立刻联系罗先生。罗先生称,两名柬埔寨人没说谎,车保养后第二天开回西港,如果车没有回西港,他会找别的车给吕先生。聊天记录里,罗先生还说,“反正你尽早把车给他,到时候发生肢体冲突就不好了。”
当地人来取车时,吕先生与罗先生的对话
“我当时觉得都是中国人,出门在外,不会来骗我这点小钱。”吕先生把车交给了两名柬埔寨人。
当地人把车开走
三天后,吕先生没有拿回这台车,罗先生也没有给他别的车,并且彻底失联,带着共计近万元人民币的押金、租金消失。
吕先生联系给他介绍罗先生的中介,那位中介说,这台车不是他出租的,他也没有签合同,他拒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