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该案另一当事人刘琼处获悉,在四川省高院判令撤销一、二审判决,并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拘留决定后,她已向成都市和温江区的纪检监察部门寄出申请书,要求追究一审法官和公安机关的责任。目前,她仍在等待有关方面的答复,接下来还将寄出向二审法院追责的申请。
成都市民“打5元麻将被拘”一案余波未了。
2019年10月24日,界面新闻从该案另一当事人刘琼处获悉,在四川省高院判令撤销一、二审判决,并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拘留决定后,她已向成都市和温江区的纪检、监察部门寄出申请书,要求追究一审法官和公安机关的责任。目前,她仍在等待有关方面的答复,接下来还将寄出向二审法院追责的申请。
2011年8月20日,王彬如与朋友任恒全、刘琼在温江杨柳东路上的“金海岸”茶楼玩牌,玩的是5元一局的“血战到底”(四川麻将)。3个小时后,三人被温江区公安局抓获,“共计查获赌资575元”,王彬如被拘留15日,任恒全和刘琼分别拘留12日。
刘琼告诉界面新闻,她与王彬如和任恒全都是认识多年的朋友,且输赢都不大,“算不上赌博”。三人均表示,当日被抓时,茶楼尚有好几桌人打麻将,但警方仅针对他们三人展开行动,“可能另有隐情”。
从拘留所出来后,刘琼等三人将温江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们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道歉。但由温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2011】温江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和由成都市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2012】成行终字第42号)),均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维持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审判决书披露了案件的经过:2011年8月19日17时30分许,刘琼和王彬如、任恒全(另案处理)在成都市××路“金海岸”茶楼2楼一包间内打麻将时,被温江公安分局查获,同时查获赌资人民币575元,对刘琼涉案赌资人民币205元当场予以扣押。次日,公安机关对刘琼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公(云)决字〔2011〕第8473号)(以下简称“8473号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刘琼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
温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温江公安分局具有对发生在其行政区域内的治安行政案件进行管辖,并依法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职权。温江公安分局对刘琼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最后作出判决:维持温江公安分局作出的“8473号行政处罚决定”。
刘琼等人继续上诉,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其诉讼请求。终审判决后,刘琼等三人不服,向四川省高院申诉,四川省高院于2013年作出驳回申诉通知(【2013】川行监字第33号),驳回其诉讼请求。随后,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继续申诉。
2015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此前对王彬如等人作出的处罚决定“可能存在违法或显失公正的情形”,指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但再审一等就是3年。
2018年6月27日,四川省高院作出判决认为,温江区公安分局此前对王彬如作出的“处罚畸重”,“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四川高院判决(【2017】行川再5号):撤销一、二审判决,同时撤销温江区公安分局作出的“8473号行政处罚决定”。
随后,刘琼一边准备申请国家赔偿,一边着手请求追究一、二审法官和公安机关的责任。
另一方面,她向法院起诉温江区公安分局要求国家赔偿时,因错过开庭时间,被法院按照自动撤回诉讼请求作出裁定,从而丧失了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国家赔偿的机会。
2018年7月初,刘琼向温江区纪委、监察委和成都市纪委、监察委寄去《履行法定纪检、监察职责的申请书》。她在一份申请书中写道,根据四川省高院作出的判决,“足已证实被申请人XX法官涉嫌犯枉法裁判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由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察委员会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