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伤老师的学生颜某已被刑拘,但最终会不会因为不满16周岁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袭击暴打老师的凶暴行径也可以被宽宥从轻,则何以服众?父母管不了,犯恶之后,仍未见其悔改之心,我们还指望谁来管教?
10月25日,一段监控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教室里,一名身穿便服的中年男子走进教室后,一名身穿校服模样的少年用砖头从其背后多次击打其头部,致使其头部流血,该男子捂着头部倒地后,少年欲再次上前击打,但被教室其他学生搂抱住,被砸伤男子在墙上留下的血迹清晰可见。
监控视频截图
25日晚,红星新闻从仁寿警方和教体部门获悉,此事发生于24日仁寿城北初中内,打人者为该校学生,该老师正在救治中,警方已介入调查。当天晚些时候,仁寿警方通报称砸伤老师的学生颜某已被刑拘。
大连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所引发的汹汹舆情尚在发酵之际,竟然又冒出一桩未成年人恶性事件,公众的情绪再一次被点燃。一名15岁学生,在老师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持砖在教室暴打老师,10秒连击9次,这种意欲置人于死地的逞恶行为背后,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
然而,据红星新闻报道,知情老师透露称,事发前因该学生在校内骑行自行车,被学校巡逻队发现后报告其班主任,班主任对其教育后该学生心生不满所致。
仅仅因为校内骑车被教育不满就采取这种恶性报复手段,其思想之狭隘可见一斑,其暴戾与极端更令人不寒而栗。老师无端遭受这样的横祸,更令人有揪心之痛!
“这名学生的家长是在仁寿经商的,平时他在屋头妈老汉都不管,也管不到,他被公安带走了,他还说,很恨这个老师,就要把这个老师弄死。”被警方抓了之后,竟然还口出恶言。这样的学生,如果被“从轻处罚”放出来之后,被打的老师,即便康复出院了,还能有安生的日子吗?
“这种人就不要放出来了”
“这个满14了吧,可以判了吧?”
“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至极,灭绝人性,这样的人存在,以后还不知道会制造多大的惨案,一定要严惩,给受伤老师一个交待!”
……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砸伤老师的学生颜某已被刑拘,但最终会不会因为不满16周岁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袭击暴打老师的凶暴行径也可以被宽宥从轻,则何以服众?父母管不了,犯恶之后,仍未见其悔改之心,我们还指望谁来管教?在老师“不敢管”已成为普遍现象的情况下,倘若不能有效严惩,更会令广大教师心寒。
因为被班主任教育而心怀不满,甚至采取极端行为进行报复,身在学堂,暴戾之气何以严重至此?如果连这种恶意暴行都得不到应有的严惩,岂非更加助长了其内心的恶?现实中,拥有“免死金牌”的未成年人,常常因为没受到有效规制与管教,继续犯罪乃至变本加厉的,并不是没有先例。该警察出手的,必须好好管教,决不能轻率了事。
另一方面,据红星新闻从该受伤老师所在的医院获悉,经过会诊,目前受伤老师生命体征稳定,仍在积极救治中。我们真诚地希望他能挺过这一关,逢凶化吉,教书育人的老师理应被这个世界温柔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