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彝良县某职业高级中学教师陈某浩,涉以派出见习、实习学生为名,骗取23家公司缴纳保证金1032万元,并用于个人挥霍和网上赌博。彝良人民法院周三(16日)审理此案。
该案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陈某浩自2016年6月至案发前,负责所在学校实习就业指导工作。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间,陈某浩虚构学校需向外派出见习、实习学生的事实,冒用该校的名义,伪造该学校的印章,在近1年的时间里,先后与上海、广东、江苏、云南等地的23家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诱使各公司按学生人数向其缴纳保证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协议,通过合约的方式骗取财物,其行为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在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范围内处刑。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