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按照蕲春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开警示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要求,现对多次劝返仍拒不回国和下落不明的36名湖北蕲春籍滞留缅北人员作出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1、注销本人户籍,驾驶证前期公示;
2、冻结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3、暂停本人手机卡业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4、暂停或取消本人低保、医保等相关福利;
5、严格子女入学资格审查;
6、暂缓出具子女及直系亲属政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请以下36名滞留缅北人员立即与户籍地派出所联系,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主动联系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入境回国的,将依照法律、法规、政策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
蕲春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拒不回国人员(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