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中院审判一宗与澳门太阳城集团相关的跨境赌博案。
内地地方法院近期审判一宗与澳门太阳城集团相关的跨境赌博案。据内地媒体报导,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五(10日)公布,被告陈某于去年1月因不愿成为太阳城账户会员的下线,要求自己开户,直接跟赌厅结算佣金,并与赌厅签订协议,在会员帐户内注资450万港元,其后多次为同乡开设包房赌博,并从中抽取佣金约74.2万元人民币,终被控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
据吕梁中院披露案情指,去年1月5日,陈某决定前往澳门开设赌博账户,并令周边亲朋好友向其借用银行账户,转账410万元人民币。同月6日晚,陈某抵达澳门时,太阳城已为其注册成为另一户主梁某下线的会员。不过,因陈某不同意做下线,要求直接与赌厅结算佣金。
事隔一天,陈某在朋友闫某的协助下,最后与赌厅签订协议,在赌场账房注册成为会员账户,并注资450万港元。其后,陈某通过自己的账户资金、会员身份,为同乡张某、李某、杨某多次开设包房进行赌博,并通过赌资流水当中抽取佣金约74.2万元人民币。
报导指,一审法院认定被告陈某触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非法所得的74.2万元人民币佣金全数没收。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内地公民赴澳门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情节严重,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