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政策感召等方式对滞留缅北人员多方规劝,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已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并陆续返回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者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耐心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根据安顺市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公布的《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的安顺籍人员限期回国返乡的通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现对10名仍滞留缅北人员予以公告警示。全县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家属务必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立即返回国内或勒令滞留缅北人员立即回国投案自首。如逾期仍拒不回国的,将按照“七个一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和惩戒。具体惩戒措施如下:
一、对本通告内滞留缅北人员依法予以曝光公示,并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二、关停本通告内曝光公示人员名下所有手机卡,暂停银行卡的非柜台业务功能;
三、将本通告内曝光公示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对已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四、对本通告内曝光公示人员作“下落不明”处理,冻结、注销户籍,冻结、注销后停止身份证、护照、行驶证等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
五、对本通告内曝光公示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考核时依法依规从严审核;
六、依法依规暂停本通告内曝光公示人员本人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如: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等)、社会福利保障(如:医保等)和国家救助保障(如:低保等);
七、暂停为本通告内曝光公示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新宅基地及申报新建住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曝光公示人员名单(第一批)
镇宁自治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