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我县多次督促曹县籍缅北人员尽快回国,但仍有少数人员无视政府政策宣传、拒不回国。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对田本方等12名曹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31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上述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二、对上述人员暂停其名下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三、对上述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四、对上述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治审查时,一律从严把关。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曹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附:12名曹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