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挝万象省疫情防控委员会2021年12月07日发布的第4858号通知显示,根据省疫情防控委员会对省内疫情传播及各项防控措施(疫苗接种率等)落实的的评估,由于省级、县级在疫情防控及病患治疗上需要申请大量的经费支出,省疫情防控委员会经商议后认为:
有必要自12月13日起,要求无条件居家隔离治疗的,需要到省或县医院进行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患自行负责其在医院内的餐饮费用及部分治疗药物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轻症及中症患者在院治疗期间需支付餐饮费用35,000基普/人/天(3餐),不允许患者亲属送餐入院与病患接触,饮用水费用7,000基普/人/天,即入院治疗14天的餐饮费用总计588,000基普/人。至于14天后尚未痊愈的,则按照其实际天数计算费用。-有贫困户登记证明的家庭14天的餐饮及治疗费用由政府负责。-家庭内确诊患者超过3人的,请在医生的指导下居家治疗。
2、至于工厂发生聚集性感染的,请与医生联系安排指导的隔离场地,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工厂主负责,医生则仅进行治疗指导。3、各部门、组织、科室、部队、国企请自行制定防疫措施,若下辖的员工出现感染确诊,则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其餐饮与治疗费用,政府方仅负责提供治疗场地、治疗药物及提供其他便利。4、有条件的病患可以居家隔离或在规定的酒店内隔离治疗,期间会有医生进行跟踪指导,但酒店费用需患者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