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滞留缅北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务必于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拒不入境回国者,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等罪名依法查处。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家属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规定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二、自本通告发布后,滞留缅北人员家属及时联系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接受劝返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和经劝返已回国后不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的人员,公安机关机关将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惩处,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六个一律”惩戒措施:
1.一律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回国的滞留缅北违法犯罪人员,不通过合法途径回国人员,依法予以曝光公示,并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处理。
2.一律严控办理通信业务及银行业务,将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下所有的手机卡全部关停并暂停名下银行卡的非柜面业务功能。
3.一律视情况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对已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4.一律对逾期不归、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缅北人员的户口,视情况作“下落不明”冻结、注销户籍,冻结、注销后停止身份证、护照、行驶证等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
5.一律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或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依法依规从严审核。
6.一律对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其本人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如: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等)、社会福利保障(如:医保等)和国家救助保障(如:低保等)。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出境人员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条件,违者严惩。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滞留缅北人员线索,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严格保密并予以奖励。举报电话: 0310-3560110
15027938312 江警官
魏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