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几张银行卡给他人
赚几个“小钱”
又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
咋就构成犯罪了呢?
临西公安提示您
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
也是犯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困难。“净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北临西县公安局以涉“两卡”犯罪线索为抓手,溯源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斩断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近日,临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在“净网2021”行动中 成功破获一起“帮信”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2021年10月9日,临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临西籍人士吴某、 马某二人名下10余张银行卡短时间存在大量交易流水涉及金额高达70余万元,存在帮助电信诈骗犯罪转移资金嫌疑。
办案民警迅速对二人进行侦查,发现吴某、马某银行卡中共涉及受害人11名,被电信诈骗金额69万元,遂将两人已发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讯问。经讯问得知,吴某、马某二人经人介绍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了光大、民生、建设、工商、邮储等多家银行的11张银行卡后,交于他人使用,并获取2000至3000元不等的报酬。目前,临西县公安局已对吴某、马某移送起诉至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 “帮信罪”通常表现为为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及手机号码,用以接收并转移诈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