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华人是不是都有这么体验,有时候去老挝餐厅吃饭,刚一坐下,或是和朋友聊天尽兴之处,总有一两个小朋友,可能有些脏兮兮的,然后腼腆的过来问你:”ou bo? Shua nie”手里还提着小物件,有花生、莲蓬、花、芒果、炸猪皮等等。
是不是对这些很有疑问,觉得这些小孩不读书吗?这不是童工吗?是不是被强迫出来卖东西?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推广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来为你揭密了。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推广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到:我出差或是旅游的时候总会看到孩子们在那些人员密集的场所:汽车站、餐馆、旅游景点等出售他们的小商品。”这些小孩年龄多数在7-12岁之间,经过询问得知:每次出来卖东西都是在放学的时候或是寒暑假出去卖小商品给游客。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小朋友们是有足够的时间学习的,因为懂事所以会利用假期帮做家务或是补贴家用。也不是非法使用童工。根据老挝《劳动法》中对童工的定义:未年满18周岁,在对身体有害或感觉有害的场所工作,强迫孩子提前辍学或影响上学,长时间从事重活和学习,失去学习成长机会。当然,社会上肯定是鼓励孩子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家长不要过多干预。不过老挝这整个社会大环境之下,很多小孩也是没有部分,家里并不是那么富裕吧,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其实那都是现实的逼迫,因为穷,本身已经失去了很多本应该有而确没有的东西,所以大多会比同龄的孩子早熟。